金融界2024年6月4日消息,黑龙江龙捷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因擅自占地建设拌合站,被呼玛县自然资源局非法占地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25300元。
据公告内容,黑龙江龙捷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在呼玛县白银纳乡原硅厂院内位置未经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地建设拌合站。非法占地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25300元。并责令30日内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253平方米。
黑龙江龙捷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第三条,构成了擅自占地建设拌合站违规行为。根据呼自然资行罚决〔2024〕5号,处罚结果为非法占地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25300元,并责令30日内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253平方米。
黑龙江龙捷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在呼玛县白银纳乡原硅厂院内位置未经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地建设拌合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第三条
非法占地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25300.00元。责令30日内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253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