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基础【2012】113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沿江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2012~2020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2]1135号
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全长约61.286km(其中宜兴段30.15km、常州段1.58km、无锡段29.556km),全线km。全线座,全线km,近期于宜兴大学城附近设车辆基地1座满足运营要求。01标: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一期工程为宜兴站至周铁站,全长约26.144km,其中地下段约14.76km,U形槽过渡段0.434km,高架段长度约10.95km。共设站6座,其中地下站4座,高架站2座,于宜兴大学城附近建设车辆基地1座。
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第三方监测01标服务项目,工作内容如下:(1)车站主体、附属结构 、盾构隧道、高架区间和施工影响范围内周边的第三方监测和监测管理;(2)现场巡视;(3)建设期结构稳定性监测;(4)风险平台第三方数据录入;(5)地保巡查工作等。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A或B,二选一): A、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B、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如因国家政策原因导致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在投标时有效期无法延续的,需提供政策发布之日时仍在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和相关政策文件。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自2019年3月6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过一项合同额≥100万元的第三方监测项目(需包含长度不少于5km的盾构区间隧道变形监测)已完工业绩。 备注:上述项目业绩证明材料:①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协议书+业主证明盖章件),如合同协议书与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内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前后不一致,需提供经建设单位批准的相关变更材料;②竣工验收报告/业主证明:需明确反映竣工/完工时间;③业绩时间:以提供的业主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时间为准;④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上的总金额为准。(业主证明需合同签署单位出具)。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事故。(提供承诺书)
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需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1月-2024年1月的缴费证明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数量不多于2家;(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